【圆明网】原工商银行甘肃省古浪县支行职工、法轮功学员赵长菊因坚持真善忍信仰,五次被中共警察绑架,期间被非法劳教一年、两次被非法判刑共计九年半,狱中受尽折磨。
现年五十五岁的赵长菊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以下是赵长菊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我是一九九七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修炼前患有多种疾病:类风湿性周身性关节炎 、萎缩性胃炎、妇科病、头疼、失眠、贫血、低血压等等多种病。我每天都在疼痛中度过。修炼法轮功后疾病全无。使我的身体得到健康,思想得到了升华。从我看书的那天起,我就在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处处以“真、善、忍”的标准去要求自己。在工作单位、家庭、社会上都能严格要求自己 ,善待他人。
我受到的迫害经历
自九九年七·二零江氏疯狂迫害法轮功后,我遭到多次绑架、非法关押、劳教、判刑。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次绑架:被非法拘留五十六天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日,我和一个同修去了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劫持到前门派出所,那里关着很多和我一样来北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后转押驻京办事处。一月二十八日由当地警察把我俩接回来,并把我们非法关进了古浪县看守所,并抄了我们的家,抢走了大法书和炼功磁带。
警察李谧、陈延华去接我俩时,陈延华还带着她的女儿去玩,他们三人来去的各项费用,公安局通知我单位,从我的工资中扣。单位就从我的工资中扣了三千多元。
我被非法关押了五十六天。三月十六日放我的那天,丈夫去接我,公安局的赵虎向我的丈夫索要了五百元钱。我出来后到公安局去要存放在那里的八百元多元钱时,赵虎只给我五百元,其余的三百多元至今都没有归还。
我出来后到单位去上班,领导让我先在家里待着。期间单位领导找我谈话,要我放弃修炼法轮功。一个月后,单位通知我上班,我去上班,领导让我待业。在待业的三个月时间里单位只给我发基本生活费。我在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办理了买断工龄手续,而我买断工龄的钱,单位一直拖延着不给,直到二零零三年六月才给,而且还给我少算了两千多元。
第二次绑架:被非法拘留三十三天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晚,古浪县公安局的赵虎带领着六、七个警察闯进了我家,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就在我家里到处乱翻,并把我绑架。同时把来我家的两个亲戚(常人)也非法抓去了,到公安局非法审问后放回,这样使我的亲戚也受到了惊吓和伤害。我被非法提审后,非法关押在古浪县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三十三天。
第三次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我再次去北京上访,十二月三十日晚上七点多被北京的警察绑架,恶警用警棍毒打我,还不停的辱骂师父、大法和我。晚上十二点多,我被非法关在拘留所(不知名),非法审我的北京警察连打带骂折磨我,打的我眼冒金星。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晚,又把我非法关押到北京海淀看守所。
在海淀看守所里,十几平米的牢房塞进了二十多人,吃喝拉撒睡都在这么大个地方,每天被逼迫坐在没有铺垫的铺板上码坐,从早到晚坐十一小时以上,屁股都烂了。他们在非法提审我的时候,辱骂殴打我,还不停的辱骂师父和大法。在海淀看守所里非法关了二十天,二十三日古浪县警察把我接回当地,并非法关押在古浪看守所。后来,我被非法劳教一年。
中共酷刑示意图:毒打 |
我去北京后,古浪县公安局用恐吓、威胁的办法,强逼我的丈夫去北京接我,他们所有的费用都让我的丈夫支付,第一次去北京,没有把我接上,我丈夫花去了五千多元。过了几天,又逼我的丈夫去北京接我,丈夫又花去了五千多元。两次花去了一万多元。
在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在劳教所里,警察指使吸毒犯们殴打、体罚虐待法轮功学员。强迫法轮功学员干活,都是超体力、超强度的,劳动量超过三个男劳力的量,我被迫挖地、拔草、施肥、栽树、抹树芽、剪枝、挖树、挖土方、填垃圾、拉砖铺地,不能完成劳动任务回来就被罚站或蹲几个小时,不让洗漱、上厕所。下雨天不能外出干活就在室内做工艺活,捡过珠子、做装饰品垫子。冬天特别冷的时候,用手搓煤球,整个冬天女警和犯人用的取暖煤球一、二天就要弄出来,土和煤、水掺和在一起用手搓成一个个小球,冰冷刺骨。我天天被吸毒犯们殴打、辱骂。一次,程小红(临桃人,三十多岁,吸毒犯)殴打我,把我的眼睛都打成了紫黑色,眼睛肿的都睁不开了,几个月后才好。警察指使吸毒犯强逼“转化”我们。
酷刑演示:吊铐 |
二零零一年八月三十日晚上我被罚站,三十一日又让我们干很脏很重的活,晚上又罚站,在夜深时,程小红、高春梅等几个人把我的双手扭到背后,用绳子把双手绑住,然后再吊在门上,整个身体悬空,吊一会儿,突然间把绳子松开,几分钟后,又将我吊起,又松开绳子,反复多次。肩膀、胳膊就象被撕裂了,疼痛万分,那种痛苦难以言表。程小红、高春梅(吸毒犯)还拳打脚踢,强逼我“转化”。在那里遭受着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双重摧残,承受着屈辱、在痛苦中煎熬着,度日如年。
第四次绑架 :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二年五月,我与几个法轮功学员坐车去农村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我们遭到绑架,并非法抄了我们的家。参加绑架的人是古浪县公安局的张积才等十多人。
二零零二年九月五日,我被保释,看守所向我索要了六百元钱。九月二十七日,张积财与冯维海到我家,把我骗到公安局,又把我非法关进了看守所。
二零零三年四月我被非法判刑四年。七月十日,他们把我往兰州监狱里送。在体检时,查出我有胸腔积液,监狱拒绝接受。十一日把我拉回古浪又关进了看守所。那时,我的身体状况是很差的,咳嗽的很严重。整个晚上都咳嗽个不停,根本就不能入睡,一躺下就咳嗽的气都上不来,晚上就一直坐着。人瘦得皮包骨头了。八月初看守所向上级呈报了给我保外的手续,八月二十日上级批下来了,可是古浪县公安局却迟迟不放人。九月二十七日看守所的警察陈立科对我说,让我的家人交二千五百元的保证金,公安局的局长董大儒从兰州回来就放你。我的家人就交了二千五百元,钱交了看守所并没有放人。一直到十一月二十五日还不放人,看守所就把钱退给我,可是看守所只给我的家人退给了二千元钱,五百元被看守所没有理由的扣掉了。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三日我被保释。在我办手续时才知道,看守所又让我的家人交了二千元,这个钱看守所至今没有退还给我 。
第五次绑架: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一伙人闯进我家,有公安局的张积财等、政法委的王立军、还有社区的几人,共有十多人。抢走了我家的电脑、打印机、装订机、切纸刀、三个MP3、师父的法像、护身符等物品,并绑架了我。非法提审后,关进了看守所。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看守所把我往甘肃省女子监狱里送,但不是通过正常的手续送,而是通过送礼走后门的方式。把我送进了监狱。是看守所所长杜国峰的妻子张某去给送礼走后门的。
遭甘肃女监残酷迫害
在甘肃省女子监狱里,有一个科室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指使着刑事犯(包夹 )每天强逼法轮功学员看那些谎言碟片、书,内容都是栽赃、诬陷、诬蔑、诽谤法轮功的,然后强逼写“思想汇报”,内容要按邪恶的警察与包夹人的要求去写,如果不按她们的要求去写,她们就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极其阴险毒辣卑鄙的手段:如殴打、辱骂、电警棍电、体罚、羞辱、虐待等等多种方式来折磨迫害法轮功学员。甚至还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等诸多手段,强逼法轮功学员转化。法轮功学员的一言一行都受到包夹人的严密监视,我们法轮功学员之间互相看一眼都会招来毒打、辱骂。法轮功学员每时每刻都受着非人的折磨 ,每天都在极其艰难、极其痛苦中度过。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生活在高压恐怖中,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
在那里法轮功学员无论做什么都要请示“包夹”批准才行。如果不请示的话,所有的“包夹”就象发了疯 一样的辱骂,有时还拳脚相加,逼迫法轮功学员说“我错了,我记住了,下次再不犯同样的错误了。”
恶警害怕自己的恶行曝光,不允许法轮功学员向亲属说受迫害的真实情况。法轮功学员接见时强迫用固定的十七号电话,有专人在窃听、通话内容被录音,严密监控,对没有转化的学员更是盯得严,有时会有两个警察,监控室一个,身边还有一个。法轮功学员一说真实情况马上切断,或取消接见,或加重迫害。一次家人接见我时,通话五、六分钟就被取消了接见。
我在写“思想汇报”的时候,就是按事实写,不按她们的要求写,根据所看的内容去揭露揭穿邪恶的谎言,讲真相,指出在各种媒体上所有对法轮功的报道都是不实的,都是谎言,都是造假,都是栽赃陷害。写出自己修炼了法轮功后亲身受益的体会,还列举出许许多多的修炼者身心受益的实例来证实大法。由于我不按她们的要求去写,就遭到了恶警与包夹人的残酷迫害。但恶警与包夹人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手段迫害我、强逼我,我都是在按事实去写,每天都要重复多次的去写,有时十几次、二十几次的重复去写,无论写多少遍认识就是按事实写。无数次的“包夹” 恶狠狠的把本子甩得远远的,或打在我的头上,在我的脸上“叭叭”狂扇耳光。
我因不放弃信仰,恶徒对我的迫害更是肆无忌惮。浑身是伤,人被折磨的枯瘦如柴,昔日的容貌不见了,耳朵打聋了,每天每时对我打骂不停,每天至少被打十几次、几十次、甚至上百次 。经常是雨点般的拳头打在脸上头上,脸被打肿了,牙齿打松动了,头上大包小包。就连晚上睡觉的时候也经常遭到打骂。
不让睡觉:有时睡二、三个小时,有时整夜不让睡觉。一次连续十昼夜不让我 睡觉。不让上厕所:每天只能上二、三次厕所。不让洗衣服:很长时间才能洗一次衣服,有一年中只洗了三次衣服,包括内裤也是。
“包夹”常春(内蒙古人,三十多岁,抢劫犯)、方志娟(庆阳人,三十多岁,经济犯)、咸德英(兰州人,四十多岁,经济犯)、黄亚琴(四十多岁,天水北道人,贩毒犯)、延风(兰州人,三十多岁,经济犯),每天都要强逼我按她们的要求写“思想汇报”,我不照办,她们每天殴打辱骂我,不让我睡觉、不让我上厕所、也不让我喝开水。她们百般的刁难折磨我。每天都用极其卑鄙恶毒的手段殴打辱骂折磨我。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日下午七点多,在二号室里,常春在我的胸部狠毒的打,当时我疼的坐在了地上,都喘不过气了,她还骂我在假装,同时常春和方志娟还用唾沫唾我,我的满脸都是唾沫。三月六日晚,我整夜没有睡觉,从晚上十二点开始,常春就殴打辱骂我,一直打到早上六点,打了六个小时,在我的脸上打了无数个耳光、用脚踢、用水泼。采用了各种方法折磨我,她还说有的是办法来折磨我。一次常春把我的鼻子都被打青了。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六日晚上加班到十二点,咸德英在我的褥子上泼上水,我无法睡觉,就坐到了天亮,起床后,我把褥子抽出来,打算晒一下,咸德英辱骂我,她还把我的褥子、被子、毡全都扔到了楼道里。当时我给值班警官罗雅琼说了,她说她不管。警察不管,咸德英就更肆无忌惮的作恶了,最后被褥毡被咸德英扔在了厕所里,全都湿湿的了。同时,另一个犯人庞威(兰州人,四十七岁)和咸德英等人在我睡的床板上泼水,用拖把在床上拖。庞威在第二天说,她们在床板上泼了七、八盆水。十点多咸德英又逼我把湿湿的被褥毡铺在床上,我就在湿床上睡觉,以后也没有再晒过被褥。(那时还没有供暖气,一个月后才有了暖气 )就在那天晚上咸德英还让值夜班的马桂芳(五十多岁,贩毒犯)在我的头上打,不让我睡,而马桂芳就用拳头在我的头上打,早上马桂芳自己说她打了我三十多下,连续打了三晚上。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的一天,我只在早上七点上了一次厕所,下午七点多了咸德英还不让我上厕所,不但不让我上厕所,而且她还打我,还有佟华给咸德英帮忙,她俩把我按倒在地上,咸德英又抓住我的头发把我往起提,我的头发被她拔下来很多,并用拳头在我的头上狠毒 打了几十下,我的头都被打的失去 知觉了,眼冒金星。也是十二月的一天,我已经九个多小时没上厕所了,下午四点多,我正在上厕所时,咸德英抓住我的头发要把我从厕所坑子上往下拉,我用手抓住厕所墙,她没有把我拉下来,她又把一盆水从我的裤腰处灌入了裤子里,我的裤子都湿透了,她又把我按倒在厕所地上,用脚在我的腿上使劲的踢了七、八下,又逼着我去写思想汇报。
二零零九年一月的一天,咸德英在我的右肋处狠狠地踢了一脚,(肋骨伤了,当时我并不知道),当时我疼的喘不过气了。而在场的咸德英、庞威等人还骂我在假装。晚上睡觉时右侧不能睡,也翻不了身。第二天我们劳动,从楼下往楼上搬毛巾箱子时,我疼的提不动箱子,咸德英、孟海红(五十多岁,张掖人,抢劫犯)等人连骂带打,逼着我提着箱子要走快。十多天后还是疼的很厉害,警官带我去医务所,大夫看后说,一根肋骨头突起,问我怎么了,警官不让我说实情,我说是打伤的。七、八个月后才不疼了。
二零零九年八月的一天,黄亚琴在我的鼻子上狠狠地打了一拳,当时鼻血流了很多,我去向值班队长肖晶说了事情的经过,肖晶说黄亚琴在打我时谁看见了,她的意思是黄亚琴没有打我,是我在说谎。(因为那里的警官与包夹人经常会说这样的话,每当她们打我,我在质问她们时,她们都会无赖的说:谁看见了我在打你?她们时时都在用流氓卑鄙的手段迫害我)我一听肖晶的话,当时就把擦了鼻血的一把废纸从裤口袋里掏出来(黄亚琴让我把擦了鼻血的纸扔掉,我扔时留了一些),我说你看多数扔了,这只是一少部份。在十月十六日早上,黄亚琴不让我洗脸,我就想用毛巾把脸擦了一下,黄亚琴就打我,把我按倒在地上,她又骑到我的身上,用拳头在我的脸上头上不停的打。黄亚琴毒打了我 ,而恶警孙立伟还罚我蹲了一天,还让我写检查,我无辜被打还要让我写检查。在八月到十一月这四个月里,黄亚琴不让我吃饱,她让打饭的人给我只打半勺饭菜,我每顿都吃不饱,饿的发晕,经常感到天旋地转,瘦的皮包骨头了。
在延风包夹期间,延风每天都在殴打我,还专在我的头上、耳朵上、脸上打,有时一天打几下、十几下、几十下,还有打上百下的时候都有。经常雨点般的拳头打在脸上头上耳朵上,头上经常是大包小包的。牙齿打松动了,耳朵打聋了,眼睛打的快要看不见了。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延风让我在写“思想汇报”时,不准写“炼”字,只能写“练”,我说修炼的炼就是火字傍,我不能乱写。那天晚上,延 风 强迫我蹲了一晚上,从晚上十点到早上六点连续八个小时不让我动,不让换姿势,早上我腰疼的都站不起来了,从那以后腰一直很疼。二零一零年六月的一天,延风把我硬拽到厕所里毒打,参与打我的人还有毕万莉(天水人,五十多岁,经济犯)、杨晶(兰州人,三十多岁)、袁雪英(民勤人,三十多岁)。她们殴打我,还把我的头按入盛满水的桶子里,整个头都被按入水中了。有许多次延风硬逼着我按她的要求去写思想汇报,我不照做,就会有延风与十几个人一起殴打辱骂我。有脚踢的、拳打的、在我的脸上吐吐沫的、辱骂的等。一次延风用厚厚的书在我的头上使劲的打,我当时就失去了知觉。
恶警孙立伟用电警棍电了我四次,每次延风都在场。打我好几次。 在那里有二十多人殴打虐待迫害过我。不仅如此,毒贩贾小兰经常极其恶毒的辱骂殴打、迫害其他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时时处处受到“包夹”的百般的故意刁难。包夹逼迫法轮功学员罚坐,不经过允许不能动弹, 抬一下头、低一下头也不行。“包夹”一会儿找茬说手没有放好,一会儿找茬说 腰没有坐端正,上去就是拳打脚踢一顿暴打。
一次,“包夹”延风给我找茬,说腰没有坐端正,当时恶警孙立伟就打我,并从那天开始罚我每天晚上收号室后蹲半小时。从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几日开始,延风就叫我每天晚上最少蹲半小时,有多次都超过了一小时。收号室后其他人都睡觉了,我一个人就蹲在地上,什么时候延风同意了,我才能上床睡觉。蹲了三个月的时间。由于我的头长期被恶人殴打,已经严重的受到了伤害,被罚蹲后,过了二、三天后,我就明显的感到头疼在加剧,腰腿也疼的很厉害。而且还不能用力了,就连拧毛巾用那么一丁点儿力,都会加重头疼,只要用一点儿力,头就钻心的疼,经常是头疼的眼冒金星 。而且腿脚手也开始麻木了,也不灵活了。
“包夹”无时不在使用卑鄙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包夹”上完厕所不冲,没人管,法轮功学员稍微冲的慢一点,就被惩罚洗刷厕所一周。我被惩罚洗刷厕所两次,两周的时间。
我怕家人为我担心,我遭受的迫害一直不敢给家人说。在二零一一年四月,我感到已经承受到了极点了,精神快要崩溃了,也感到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在四月五日早上就想这次家人接见时,一定要把所遭受的迫害告诉家人,如果我不告诉家人的话,万一我被迫害死了,邪恶们可能还会造出谣言来,邪恶不会承认我是被她们迫害死的。四月六日家人接见时,我就把几年遭受的迫害大概情况告诉了家人。还对家人说,如果我出了事,就是被恶警与犯人迫害死的,你要把我遭受的迫害告诉其他人,等等。把邪恶们的罪恶曝光。
朱鸿是610科科长,朱鸿、孙立伟及其他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所犯下的罪恶罄竹难书。那些刑事犯(包夹)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滔天罪孽,其真正的主谋就是那些教唆指使她们的恶警。而那些作恶的刑事犯人只是被恶警们利用的工具、打手。在一个惩治改造犯人的机关,那些犯人敢如此猖獗、肆无忌惮的作恶,没有恶警的纵容与主使是不可能的。
在残酷迫害下,使我的身体越发糟糕,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我被检查出是肺结核,就让我住进了医务所。在医务所里,虽然不看谎言碟片,不写“思想汇报”了,可是每天又让我抄十页书,那个量也是很大的,一整天不停的抄才能完成,而且还没有桌子,我只能放在腿上写,这样导致我的胳膊、腰都很疼,眼睛也很疼。本来眼睛就已经受了严重的伤害,就更加剧了眼睛的疼痛和视力的下降。
由于长期受到残酷的迫害,我的身心都受到了严重的摧残,精神都有些不正常了,经常出现精神恍惚的症状,反应迟钝,视力严重下降。神经也受到了极大的刺激与严重的伤害,我的腿脚手都不灵便了,身体失去平衡了,走路脚底下都不稳了。(到现在这些症状还没有彻底好) 在恶人没有人性的残酷迫害下,我的耳朵聋了,还失去了记忆,过去的许多事都记不起来了,不会说话了,就像一个傻子、呆子样了。还有大小便失禁的症状。
我历经九死一生在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终于回家了。回家的当天下午,政法委的王立军、国保大队的杜国峰、派出所的赵大义、还有社区的等共有十多人,到我家骚扰,并威胁恐吓我与家人。强逼我按手印。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政法委的王立军、国保大队的杜国峰、刘国育、社区的两人等一伙十多人到我家骚扰,并抢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说要拿去检查。后来我家人去要也没有给。
在女子监狱里,我所遭受到的迫害罄竹难书。现在能罗列出来的这只是冰山一角,也只是所经历过的不到十分之一的一个大概过程。而当时身体上、精神上所承受的那种痛苦是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的,我也不愿意回忆那极其痛苦的经历,现在想起来所经历的那一切,心都在发抖,全身还会打颤的。
多年遭迫害 家人承受着巨大苦难
在中共江氏流氓集团发动的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我的家没有平静过一天。这场本不该有的浩劫,给我家庭带来的痛苦、造成的损失不是简简单单几句话就能描述的。这些年中,我多次遭到邪恶的迫害,承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苦难。我的家人也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和心灵创伤,内心和精神上时时都在承受着焦虑、惊恐,在痛苦中煎熬着。而且还有公安、政法委、社区等人无数次的到我家里骚扰,严重的干扰了我们的正常生活。一个非常和睦的家庭,这些年中却被江氏与中共邪党迫害的家不象个家了,一家人大人孩子身心都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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